
人身意外保险免征印花税

是的,人身意外保险免征印花税。
人身意外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在中国,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财产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包括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运输工具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民保险等。因此,人身意外保险也在免征印花税的范围内。
拓展资料:
1.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2.《印花税暂行条例》由国务院于1988年8月6日发布,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3.人身意外保险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等风险,是一种重要的个人风险管理工具。
4.免征印花税的人身意外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保险、意外医疗险、意外住院津贴险等。
5.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时,消费者应详细了解保险条款,尤其是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保险费等内容。
总的来说,人身意外保险作为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中国政府为了鼓励人们购买,免征了印花税,为消费者减轻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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