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

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制定和发布,名录中详细列明了需要进行检疫审批的动植物及其产品。
1.进境动物:包括各种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两栖动物、鱼类、昆虫等;
2.进境植物:包括各种树木、灌木、草本植物、种子、繁殖材料等;
3.动植物产品:包括肉类、蛋类、乳制品、蜂蜜、植物种子、植物繁殖材料、动植物废弃物等。
拓展资料:
1.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的制定基于动植物疫情疫病防控、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保护人体健康+等多方面考虑;
2.名录中所列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无论从何种渠道进境,都必须经过海关的检疫审批;
3.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审批、签发证书等步骤;
4.未经检疫审批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海关有权拒绝进境,甚至进行销毁或退货处理;
5.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会根据国际动植物疫情疫病变化和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需要进行适时调整。
总的来说,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名录是我国海关对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有效监管的重要工具,对于维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保护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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