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权质押是登记生效还是登记对抗

股权质押是登记对抗。
股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股权的价款优先受偿。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股权质押的设立以登记为对抗要件,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拓展资料:
1.定义理解:股权质押是股权所有人将股权作为担保财产,向债权人提供的一种担保方式,其本质是一种物权担保。
2.登记机构: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3.登记对抗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如果质押没有进行登记,虽然质押合同有效,但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4.登记的作用:登记是对质押权的一种公示,可以保障质权的优先性,防止因质押权的存在而对其他债权人产生不公平。
5.登记程序:股权质押登记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查、登记、公告等环节,具体操作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总的来说,股权质押的设立以登记为对抗要件,虽然未经登记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但是会影响质权的行使,因此,在进行股权质押时,应当及时进行登记,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趣赚米本文地址:https://www.quzhuanmi.net/241771.html发布于 昨天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趣赚米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