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和156的最大公因数

65和156的最大公因数是13。
最大公因数(GreatestCommonDivisor,简称GCD)是指两个或多个整数共有约数中最大的一个。65的因数有1,5,13,65;156的因数有1,2,3,4,6,12,13,26,39,52,78,156。通过对比我们可以发现,65和156共有的因数有1和13,因此,它们的最大公因数就是13。
拓展资料:
1.最大公因数的计算方法除了列举法,还有短除法、质因数分解法、辗转相除法等。以辗转相除法为例,65=13×5,156=13×12,所以65和156的最大公因数是13。
2.最大公因数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应用,比如在解决关于分数的问题时,通常需要找到分子和分母的最大公因数来化简分数。
3.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和它们的最小公倍数之间的关系是:两数之积等于这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积。
4.两个质数的最大公因数是1,例如2和5的最大公因数是1。
5.如果两个数是倍数关系,那么较小的数就是这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例如6和12的最大公因数就是6。
总结来说,65和156的最大公因数是13,这是通过分析它们的因数和利用最大公因数的计算方法得出的。了解和掌握最大公因数的概念和计算方法,对于解决数学问题和实际问题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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