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强险是什么时候实施的

交强险是在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拓展资料:
1.交强险的实施旨在通过强制性的保险制度,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
2.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
3.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
4.交强险的保费根据车辆的种类、使用性质、座位数、吨位数等因素进行计算。
5.若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将面临罚款、扣车等处罚。
交强险的实施,对于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作为车主,我们应主动投保交强险,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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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趣赚米本文地址:https://www.quzhuanmi.net/276297.html发布于 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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