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残保金会计上如何做账

在会计上,残保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作为“管理费用”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具体来说,当企业需要支付残保金时,会计处理如下:
1.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在年度结束时,企业应根据实际支付的残保金进行纳税调整。
注意:残保金的缴纳是由企业自行计算并申报的,计算公式通常为:(上年度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度在职职工中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拓展资料:
1.适用范围:残保金主要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2.税收优惠: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实际支付的残保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缴纳时间:残保金一般在每年的3月1日至4月30日之间缴纳。
4.账务检查:企业在进行年度财务审计时,需要对残保金的缴纳情况进行审查。
5.异常处理: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缴纳残保金,将可能面临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残保金的会计处理需要按照“管理费用”科目进行,并根据实际支付情况进行纳税调整。同时,企业也需要注意残保金的适用范围、缴纳时间、税收优惠、账务检查以及异常处理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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